讓付錢訂閱 Slate 的人,每扣一筆款就自動拿到一張電子發票:個人可以存進手機條碼或捐出去,公司可以印統編拿去報帳,而且不用每期重填。

#259 電子發票:統編欄位、營業稅內含、服務商費率確認與格式規則待裁

狀態
卡住
誰在做
宜芳分派
做到哪
真的開發票一行都還沒寫。已經做好的有三塊:官方資料查證(PR #286,財政部法規+ezPay 公開文件,等負責人按 Approve);負責人 10/04 裁了載具/捐贈碼怎麼填、什麼時候開(#316 第五節);模擬帳務台加上「發票資料」和「付清自動開假發票」(PR #320,只用假資料,等負責人回「同意」並 Approve)。
卡在
三邊的回覆:① 藍新/ezPay 的書面回信(作廢最後期限、統編能不能併用載具或捐贈、扣款後能不能自動開票、合約費用與時程),負責人 10/04 已寄信;② 會計的四題(#316 第五節);③ 負責人確認有統編客戶的流程文案。另外正式畫面要掛在帳單頁和帳號設定上,那兩頁要等 #256 先做出來;收費本身要等合併。
下一步
負責人:對 #286、#320 按 Approve,在 #320 回「同意」,順便看 #320 裡的文案草稿(invoice-copy.ts)。PM 宜芳:藍新回信、會計回覆到了之後,對照 #316 第五節的題目逐條更新 #248 的已裁定清單,再分派寫技術設計 ADR(發票存哪裡、付款與發票狀態怎麼分、要不要跟案件請款的收據共用)。
提醒:issue 本文有幾處已經過期,讀的時候以 #316、#248 為準:①本文說「ezPay 的 API 文件要向客服申請」,#286 查到官網下載區就能直接下載標準串接文件;②本文把「要不要支援載具、捐贈」當成待裁題,但法規對個人客戶寫的是「不得拒絕」,負責人 10/04 也已經裁了怎麼提供;③本文把負責法律會計確認的人寫成另一位成員,其實就是負責人本人,所以「七題要書面答覆」全部是負責人的事。另外:驗收條件第一條要求答覆「寫進 repo(ADR 或研究文件)」,目前 10/04 的發票裁決只在 #316 和 #248,PR #318 寫回 ADR 的是畫布分享與席位,沒有發票;#320 寫進 ADR-0129 決策 10 的是模擬台規則,不是正式發票的 ADR。負責人的信寄給藍新,但作廢期限、統編併用載具這幾題是 ezPay 發票平台的規則,回信到了要確認有涵蓋 ezPay 那半。#320 和 #319 都在 ADR-0129 同一段加決策,後合併的那張要解一次文字衝突。真正上線要等合併與收費開關,排期別把它排在合併前。

這張要解決什麼

付錢訂閱 Slate 的付款人——可能是一人工作室的個人,也可能是要拿發票回公司報帳的人,每個月自動扣訂閱費;中途加席位會另外扣一筆;偶爾會有退款、降級或取消——要能 每扣成功一筆就自動拿到一張合法的電子發票:個人進手機條碼或捐出去,公司印統一編號和公司名稱可以直接報帳;資料第一次填好之後,續訂都沿用,要改到帳號設定改

一步一步 12 步

  1. 付款人 訂閱或升級方案,走到付款那一步,看到「發票開給」要選個人或公司
    畫面依選的類型換成對應的欄位
    訂閱付款頁的「發票開給」(正式版還沒做;文案是 #316 第五節草稿,待負責人確認)
    發票開給
    個人 / 公司(要報帳)
    之後每一期都用這組發票資料開,要改到「帳號設定 → 發票資料」,改了從下一期開始。
  2. 付款人 選「個人」:要存載具就選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並填條碼;要捐贈就填捐贈碼;兩個都不填也可以
    系統當下檢查格式。載具和捐贈碼只能擇一,兩個都填會在捐贈碼旁邊提示。都不填時發票開到哪裡,還在等藍新/ezPay 回覆
    發票開給:個人
    載具和捐贈碼只能擇一
  3. 付款人 選「公司(要報帳)」:填統一編號和公司名稱
    統一編號當下用財政部的檢查碼規則驗;對不上就在那一格旁邊提示,不讓送出。選公司時能不能同時存手機條碼或捐贈,要等回信才定
    發票開給:公司(要報帳)
    發票會印出統一編號和公司名稱,寄到你的信箱,可以直接列印報帳。
    統一編號是 8 位數字,這組號碼對不上,請再確認一次
    確認付款
  4. 系統 把這組發票資料存進付款人的帳號設定,交給藍新扣款
    第一次設定的資料這一期就用。合併之前不開收費,所以這一步在合併前不會真的扣款,也就不會開發票
  5. 藍新 → 系統 → ezPay 藍新通知扣款成功的那一刻,系統請 ezPay 開發票
    發票開出來,記下「開給誰、用的是第幾版發票資料」的副本——之後付款人改資料,已經開的那張不會跟著變。扣款失敗不開;同一筆通知重送不會多開一張
  6. ezPay 把發票送到付款人那邊
    公司發票寄到信箱(草稿文案的說法);個人發票進載具或捐出去。實際怎麼送要等跟 ezPay 的串接方式定了
  7. 付款人 到帳單頁看這一期扣了多少、發票開了沒
    只有付款人自己看得到;同機構的其他人(包括機構 admin)看不到。金額是含營業稅的總額,不出現「未稅價另外加稅」
    帳單頁(#256 做骨架;欄位是線框草擬,要等技術設計 ADR)
    帳單
    期別|金額(含營業稅)|付款狀態|發票狀態|發票開給
  8. 系統 下一期續訂自動扣款;扣款成功就照帳號設定裡當期適用的那一版發票資料開票
    付款人不用再填任何東西
  9. 付款人 要換發票資料(例如從個人改成公司統編),到「帳號設定 → 發票資料」改
    改了從下一期開始用;這一期已經開的不變。同一期內改兩次,以最後一次為準
    帳號設定 → 發票資料(正式版還沒做,要等 #256 的付款人與帳號模型)
    發票資料
    個人 / 公司(要報帳)
    改了從下一期開始。
    • 各版本:第幾版
    • 自哪一期起
    • 開給誰
    已開出的發票要改統編:請聯絡我們。
    儲存發票資料
  10. 付款人、系統 付款人中途加席位,確認加席說明之後
    加席的比例金額當下另外扣一筆,扣款成功另外開一張發票(不併進下一期)
  11. 付款人 → 負責人 已經開出的發票要改統編,或遇到退款、降級、取消
    系統不自動作廢或折讓,先把那張發票標成「待人工處理」,由負責人照會計的答覆處理。作廢還是折讓、最後期限是哪一天,都還在等答覆
  12. 管理員(現在就能試的部分) 在管理台「功能展示」分頁打開帳務展示開關,用模擬台走一遍:填發票資料、送付款成功、看假發票開給誰(PR #320 合併後)
    全部是假資料:不扣款、不寄信、不開真發票,重新整理就清空
    管理台 → 功能展示 → 帳務生命週期模擬台
    啟用帳務展示(Feature flag)
    載入範例
    模擬模式:不會扣款、不會寄信、不會開真發票;重新整理資料消失。請勿輸入真個資。
    04 發票資料
    05 帳單
    送成功/送失敗/模擬驗證失敗/部分退款;作廢後才出現「重開假發票」
    06 通知處理與假發票
    • 假發票 · 金額|已開立(模擬)/已作廢/待人工處理|開給:誰(發票資料第幾版)

已經定的 10 條

還沒定的 11 題

有統編客戶的流程與說明文字,照 #316 第五節的草稿用嗎?(含「改了從下一期開始」「已開出的發票要改統編請聯絡我們」這幾句)
  • 照草稿用
  • 負責人改文案
建議:PR #320 已經把草稿原文放進模擬台,負責人在模擬台上看一遍再定
誰裁:負責人
選公司發票時,能不能同時存手機條碼或捐贈碼?
  • 不行,公司發票不存載具(模擬台現在的做法)
  • 可以(要 ezPay 接受個人類發票帶統編又帶載具)
建議:等 ezPay 書面回覆;回覆前維持「公司發票不存載具」
誰裁:負責人(等藍新/ezPay 回信)
個人客戶載具、捐贈碼都不填時,發票開到哪裡?條碼和捐贈碼能不能先查是否真的存在?
  • 開到平台預設的載具
  • 規定一定要選一種
誰裁:負責人(等藍新/ezPay 回信)
作廢的最後期限是哪一天?ezPay 常見問答寫「次月 15 日(含)前」,串接文件寫「奇數月 14 日前」,兩份不一致
  • 次月 15 日(含)
  • 奇數月 14 日前
建議:以 ezPay 的書面答覆為準,工程端不自己挑一個寫進流程
誰裁:負責人(已寄信,等回信)
退款、降級、取消時,已開的發票走作廢還是折讓?公司客戶還沒申報前,能不能用對方開的折讓證明單代替作廢?
  • 作廢
  • 折讓
  • 依買受人身分、原發票記載與申報狀態分流(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20、20-1 條)
建議:答覆前退款只把發票標成「待人工處理」,不自動作廢或折讓(模擬台已經這樣做)
誰裁:會計+負責人
扣款成功後 ezPay 能不能自動開票?刷退時會不會自動作廢或折讓?
  • 由 ezPay 平台自動處理
  • 我們的後端收到扣款成功後自己呼叫 ezPay
誰裁:負責人(等藍新/ezPay 回信)
我們的服務在〈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〉算哪一業?
誰裁:會計
合併前不收費的那段期間,要不要開任何發票或其他憑證?
  • 不扣款就不開
  • 仍要開某種憑證
建議:照 10/04「扣款成功才開」,不扣款就不開,等會計確認沒有其他義務
誰裁:會計+負責人
個人客戶要載具或捐贈,我們能不能拒絕?(營業稅法第六條第四款的例外適不適用)
  • 不能拒絕
  • 適用例外
建議:10/04 已經決定要讓個人填載具和捐贈碼,答案不影響做法,只是補確認
誰裁:會計
ezPay 的正式合約、費用和上線時程
誰裁:負責人
技術設計:付款狀態和發票狀態要不要分成兩個欄位?平台訂閱的發票要不要跟案件請款的收據(firm_receipts)共用?
  • 分開記、不共用
  • 共用
建議:分開記、不共用(#240 研究文件的建議,不是負責人裁決;寫技術設計 ADR 時定)
誰裁:技術設計 ADR,負責人點頭

怎麼驗收 14 項

這張不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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